一、少年阅览室读者须知
1.本室提供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图书,开架阅览。
2.本室凭少儿借阅证外借书刊,每次外借书刊限6册。图书借期30天,可续借一次;期刊借期14天,不可续借。
3.若书刊逾期归还,每册每天须交纳0.2元的逾期使用费。
4.读者阅读书刊时,一次限取2册,阅后放回原处。
5.请爱护文献资料,不折叠、书写、剪割、撕页或私自携出阅览室。违者按《重庆图书馆借阅违规处理办法》处理。
6.请保持阅览室整洁、安静、有序的环境。非本阅览室的书刊报纸、包袋等物品请存放于存包处。
7.为保障儿童安全,10岁以下的儿童到本室借阅,必须有一位成年人看管。三岁以下儿童进入阅览室,请穿着尿不湿。
8.请勿在阅览室内饮食,非本阅览室的书刊、包袋、食品等物品请存放于存包处。
9.注意电子设备使用习惯,请勿在阅览室内边充电边使用电子设备,避免危险出现。如因电子设备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,由读者自行承担。
10.读者查找资料如有困难或需要其它服务,请咨询本室工作人员。
11.本室咨询电话:65210810
二、视障阅览室读者须知
1.本室提供各类视障资料(盲文书刊、有声读物等)、视听资料的借阅服务,以及供视障读者用的电脑服务。
2.读者凭本人读者卡入室阅览,须凭视障读者借阅证外借视障资料及使用电脑。
3.视障读者借阅证的办理方法:视障读者办理借阅证时,在选择借阅证类型(A证、B证或C证)后,凭残疾人证,增加视障资料外借功能,即为视障读者借阅证。
4.视障读者借阅证A证可外借本馆普通书刊及视障资料共4册,B证共可借6册,C证共可借10册。普通图书及视障资料借期30天,可续借1次;普通期刊借期14天,不可续借。逾期须交纳每册每天0.2元的逾期使用费。
5.请爱护文献资料,不折叠、书写、剪割、撕页或私自携出指定的阅览区,违者按《重庆图书馆借阅违规处理办法》处理。
6.请保持阅览室整洁、安静、有序的环境。
7.读者若遇疑难问题或需要其它服务,请咨询本室工作人员。
8.本室咨询电话:65210077
三、中小学生自修室读者须知
1.重庆图书馆中小学生自修室为读者学习自修的场所,6-14岁小读者无需持卡,就可直接进入学习。
2.遵守公共道德,讲究文明礼貌。自觉维护室内公共秩序,共同营造和维护良好的学习环境。出入互相礼让。
3.入室应着装整洁,维护室内环境卫生。不穿背心、吊带衫、运动短裤或穿拖鞋入室。不在室内进餐、进食。不随地吐痰、乱扔果皮纸屑。
4.维护室内安静,不大声喧哗或制造其他噪音。入室前应自觉将手机等通讯工具调至静音或振动状态。
5.不得用物品抢占座位,不得留书留物占位。离开座位时轻轻将椅子放回桌子底下。
6.爱护室内设施、设备,不随意挪动桌椅。不随意涂抹刻画。未经许可,不在室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它宣传品。
7.不在室内吸烟、使用明火。不随意开关、拔插电源。注意节约用电。
8.图书馆工作人员有权不定期清除存放在室内座位上的物品,不负责保管。自习室物品丢失,责任自负。
9.对造成自习室设施物品污损和遗失的责任人,将视情节和程度给予处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