楼层分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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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一、读者自修室读者须知

    1.本自修室面向14周岁以上读者开放,6-14周岁未成年人请到中小学生自修室。
    2.请爱护自修室内一切公共设施设备,损坏须按规定赔偿。
    3.为不影响他人正常学习,请保持自修室安静,请将移动通信设备置于静音状态,不要大声喧哗。
    4.为保障公共资源有效利用,请勿抢占座位、存包柜,不随意搬动桌椅。(本馆于每天自修室关闭后对自修室桌面进行清理,并于每周一上午对存包柜进行统一清理)。
    5.维护自修室内卫生,请勿乱贴乱画、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,不要在自修室内饮食。
    6.个人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,如有遗失,责任自负。
    7.请勿从事与学习无关的活动,做文明读者。
    8.注意电子设备使用习惯,请勿在自修室内边充电边使用电子设备,避免危险出现。如因电子设备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,由读者自行承担。
    9.请自觉遵守本自修室规定,服从工作人员管理,做一个文明读者。如有违反且不听劝阻者,工作人员有权责令其退出自修室。
    10.读者如有其它需要,请咨询工作人员,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。


    二、中文报刊阅览区读者须知

    1.本区提供现期中文期刊、报纸的开架阅览。
    2.读者凭本人读者证入室阅览。本阅览区的报刊不外借。
    3.读者阅读报刊时,报纸一次限取1种,期刊一次限取2册。期刊阅毕请放在指定的桌上,由工作人员归架。
    4.读者如需复印资料,请向工作人员申请,办理有关手续。只限在本楼层的复印点复印,资料严禁携出本馆。
    5.爱护文献资料,不折叠、书写、剪割、撕页或私自携出阅览区,违者按《重庆图书馆借阅违规处理办法》处理。
    6.请保持阅览室整洁、安静、有序的环境。非本阅览室的报刊、包袋等物品请存放于存包处。
    7.注意电子设备使用习惯,请勿在阅览区内边充电边使用电子设备,避免危险出现。如因电子设备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,由读者自行承担。
8.图书馆内禁止吸烟,请勿在阅览区及厕所内吸烟,吸烟造成的后果,由读者承担。
    9.读者若遇疑难问题或需要其它服务,请咨询本区工作人员,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。
    10.本区咨询电话:65210468
   

    三、中文过期报刊库读者须知

    1.本库提供近年来期刊、报纸合订本阅览服务,为闭架阅览方式,概不外借。
    2.读者凭本人借阅证阅览。读者需按要求填写索书单,写明所需期刊或报纸的名称、期次(日期),交工作人员取刊,办理阅览手续。
    3.读者在指定的阅览区域阅览过期报刊,阅毕请交还给工作人员。读者须在当天交还所借阅的报刊。
    4.读者如需复印资料,请向工作人员申请,并办理有关手续。只限在本楼层的复印点复印,资料严禁携出本阅览区。
    5.请爱护文献资料,不折叠、书写、剪割、撕页或私自携出指定的阅览区,违者按《重庆图书馆借阅违规处理办法》处理。
    6.请保持阅览室整洁、安静、有序的环境。非本阅览室的书刊、包袋等物品请存放于存包处。
    7.读者若遇疑难问题或需要其它服务,请咨询本室工作人员。
    8.本室咨询电话:65210468
   


    四、儿童阅览室读者须知

    1.本室提供适合儿童阅读的书刊借阅服务。
    2.读者在取阅书刊时,一次限取2册,看完后,请放回原处或放在指定的地点,由工作人员放回原处。
    3.请爱护文献资料,不折叠、书写、剪割、撕页或私自携出阅览室。
    4.请保持阅览室整洁、安静、有序的环境。不乱扔纸屑,不大声喧哗,手机请调成静音状态。
    5.请勿在阅览室内饮食,非本阅览室的书刊、包袋、食品等物品请存放于存包处。
    6.三岁以下儿童进入阅览室,请穿着尿不湿。
    7.注意电子设备使用习惯,请勿在阅览室内边充电边使用电子设备,避免危险出现。如因电子设备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,由读者自行承担。
    8.读者使用本室服务如有困难,请向工作人员咨询。
    9.本室咨询电话:65210836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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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一、少年阅览室读者须知

    1.本室提供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图书,开架阅览。
    2.本室凭少儿借阅证外借书刊,每次外借书刊限6册。图书借期30天,可续借一次;期刊借期14天,不可续借。
    3.若书刊逾期归还,每册每天须交纳0.2元的逾期使用费。
    4.读者阅读书刊时,一次限取2册,阅后放回原处。
    5.请爱护文献资料,不折叠、书写、剪割、撕页或私自携出阅览室。违者按《重庆图书馆借阅违规处理办法》处理。
    6.请保持阅览室整洁、安静、有序的环境。非本阅览室的书刊报纸、包袋等物品请存放于存包处。
    7.为保障儿童安全,10岁以下的儿童到本室借阅,必须有一位成年人看管。三岁以下儿童进入阅览室,请穿着尿不湿。
    8.请勿在阅览室内饮食,非本阅览室的书刊、包袋、食品等物品请存放于存包处。
    9.注意电子设备使用习惯,请勿在阅览室内边充电边使用电子设备,避免危险出现。如因电子设备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,由读者自行承担。
    10.读者查找资料如有困难或需要其它服务,请咨询本室工作人员。
    11.本室咨询电话:65210810
   



    二、视障阅览室读者须知

    1.本室提供各类视障资料(盲文书刊、有声读物等)、视听资料的借阅服务,以及供视障读者用的电脑服务。
    2.读者凭本人读者卡入室阅览,须凭视障读者借阅证外借视障资料及使用电脑。
    3.视障读者借阅证的办理方法:视障读者办理借阅证时,在选择借阅证类型(A证、B证或C证)后,凭残疾人证,增加视障资料外借功能,即为视障读者借阅证。
    4.视障读者借阅证A证可外借本馆普通书刊及视障资料共4册,B证共可借6册,C证共可借10册。普通图书及视障资料借期30天,可续借1次;普通期刊借期14天,不可续借。逾期须交纳每册每天0.2元的逾期使用费。
    5.请爱护文献资料,不折叠、书写、剪割、撕页或私自携出指定的阅览区,违者按《重庆图书馆借阅违规处理办法》处理。
    6.请保持阅览室整洁、安静、有序的环境。
    7.读者若遇疑难问题或需要其它服务,请咨询本室工作人员。
    8.本室咨询电话:65210077
   


    三、中小学生自修室读者须知

    1.重庆图书馆中小学生自修室为读者学习自修的场所,6-14岁小读者无需持卡,就可直接进入学习。
    2.遵守公共道德,讲究文明礼貌。自觉维护室内公共秩序,共同营造和维护良好的学习环境。出入互相礼让。
    3.入室应着装整洁,维护室内环境卫生。不穿背心、吊带衫、运动短裤或穿拖鞋入室。不在室内进餐、进食。不随地吐痰、乱扔果皮纸屑。
    4.维护室内安静,不大声喧哗或制造其他噪音。入室前应自觉将手机等通讯工具调至静音或振动状态。
    5.不得用物品抢占座位,不得留书留物占位。离开座位时轻轻将椅子放回桌子底下。
    6.爱护室内设施、设备,不随意挪动桌椅。不随意涂抹刻画。未经许可,不在室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它宣传品。
    7.不在室内吸烟、使用明火。不随意开关、拔插电源。注意节约用电。
    8.图书馆工作人员有权不定期清除存放在室内座位上的物品,不负责保管。自习室物品丢失,责任自负。
    9.对造成自习室设施物品污损和遗失的责任人,将视情节和程度给予处罚。
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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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中文图书期刊借阅区读者须知

    1.本区入藏近年来出版的中文图书以及2年来出版的期刊,开架借阅。
    2.读者凭本人读者卡进入本区阅览,凭本人借阅证外借图书。持借阅证A证的读者每次外借书刊限4册;持B证的读者每次限借6册;持C证的读者限借10册;图书借期30天,可续借一次;期刊借期14天,不可续借。
    3.若书刊逾期归还,每册每天收取0.2元的逾期使用费。
    4.本借阅区的图书可以预约。具体办法见《重庆图书馆书刊外借规则》。
    5.读者在取阅图书时,一次限取2册。阅毕放在指定的桌上,由工作人员归架。
    6.办理外借手续时,请检查图书是否有掉页、涂画、批注、污损等情况,如发现应立即声明并请工作人员盖章。
    7.若所借图书遗失、污损或私自将图书携带出本区,按《重庆图书馆借阅违规处理办法》处理。
    8.请保持阅览室整洁、安静、有序的环境。非本阅览室的书刊、包袋等物品请存放于存包处。
    9.读者若遇疑难问题或需要其它服务,请咨询本区工作人员。
    10.本区咨询电话:65210567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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